按學院統(tǒng)一的安排布署,學生“十、一”放假時間為10月1日至10月10日。學生返校時間為10月10日,10月11日開始正式上課(舉行升旗儀式待學工處另行通知)。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,保證教學質量,樹立良好的校風、學風,現(xiàn)將學院學生管理工作“十、一”放假前、后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:
| | | | |
| | 1、各系要召開班主任、輔導員工作會議,落實通知要求;
2、班主任、輔導員要及時召開班會,要求教育到位、不留死角,加強學生假期的人身安全、財產安全、防火、防水、防盜安全、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。
| | |
| | 1、在“十、一”節(jié)放假前,無極特殊情況,一律不準學生請假。要求各系嚴格控制學生請假審批手續(xù)。凡請假者要有本人申請,經輔導員、班主任同意簽字后,報本系主管學生工作的書記、副書記同意簽字后再到所在系辦理請假手續(xù),不準事后補假。
2、在“十、一”節(jié)放假返校時,無極特殊情況,一律不準學生請假。如遇特殊事情況需要請假的學生,必須由家長親自與輔導員、班主任聯(lián)系,說明情況,確定請假時間;輔導員、班主任需向系主管領導匯報批準后,方可給假并開假條,同時要求學生按請假時間返校。
| | |
| 加強對學生嚴格遵守作息時間的教育,嚴格控制學生提前離校和不按時返校
| 各系班主任、輔導員要及時召開班會或相關人員的會議,及時傳達學院的放假要求,要求傳達到位,教育到位,嚴格要求、嚴格管理,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院規(guī)定的放假時間及返校時間,維護、保證正常的教育、教學管理秩序。
| | |
| | 1、各系班主任、輔導員要做好放假期間留校學生的統(tǒng)計工作,將準確的學生名單于9月28-30日前上報學工處公寓科(孫科長處),要求各系將假期留校的學生整體統(tǒng)一安排住宿,嚴禁單獨住寢;
2、確定本系留校學生中的學生負責人,負責假期本系學生的檢查工作;
3、安排好本系假期間學生管理人員的值班工作,要求所有從事學生管理工作的人員假期手機開機,便于聯(lián)系處理假期本系留校學生的相關事務,并協(xié)同學生工作處安排的假期值班工作,確保留校學生的安全、穩(wěn)定。
| | |
| | 1、學工處、教務處將在假期前后安排專人聯(lián)合對全院學年班級學生出勤情況進行嚴格的檢查;
2、各系要安排相應的人員在假期前后嚴格檢查本系班級學生出勤情況;
3、班主任、輔導員要經常深入班級,及時掌握班級學生出勤情況,各系要嚴格檢查、及時通報,要求掌握曠課、提前離校、不按時返校學生名單,對違紀學生加大處理力度。
4、班主任、輔導員要特別注意嚴格掌握30日班級學生的上課情況,特別是有選修課的學生出勤情況。
| | |
| | 1、學院規(guī)定,在“十、一”放假前,學院統(tǒng)一檢查學生上課出勤情況,凡有曠課的學生,一律給予警告處分。
2、凡有曠課、提前離校、不按時返校未提前正常辦理請假手續(xù)的學生一律取消本年一切評優(yōu)、受資助資格。
4、曠課人數(shù)達到班級人數(shù)的30%,取消該班級在一年內所有評優(yōu)、受資助資格。
| | |
| | 1、學工處與計財處協(xié)調為各系提供未繳學費的學生名單,各系負責與計財處核對,并掌握未繳費學生名單;
2、各系假期前核實未繳費學生情況,做好假期前催繳工作,假期后返校一周內開始繳納學費。
3、各系督促貧困的新生利用十一放假期間辦理相關的貧困證明,十一放假后返校帶回,以便辦理其它事宜。
| | |
| | 1、9月28-30日、10月11日,學院檢查上課班級人數(shù),凡班級學生有曠課行為的,取消班主任、輔導員本月考核優(yōu)秀資格;
2、曠課學生人數(shù)達到5人以上的考核為不合格。
| | |